
常見問題
關於外勞招聘、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、配額申請及住宿安排的常見疑問
計劃及資格
輸入外勞有國籍限制嗎?
本次計劃輸入外勞沒有國籍限制,但需要注意當地出境手續,如果有特殊需要,本公司會提供協助。本公司在菲律賓也有招聘辦公室。
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(ESLS)是什麼?何時推出?
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(Enhanced Supplementary Labour Scheme,簡稱 ESLS)由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推行,2023年6月13日經行政會議通過優化,2023年9月4日起接受申請。計劃容許在香港有真實招聘困難的僱主,經本地招聘程序後,輸入技術員級或以下的勞工,以紓緩人手短缺。
哪些行業不能循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申請?
計劃不接受已受「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」、建造業及運輸業專屬輸入勞工計劃涵蓋的職位申請。相關行業的僱主須循其專屬計劃申請。
2026年6月有什麼新措施?
政府已於2026年6月15日公布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檢討結果,優化措施6月16日起實施,包括:設立兩級審批機制;飲食業關鍵職位(如廚師、侍應等)納入第二級審批,本地招聘期統一為六星期;殘疾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比例優惠至一比一;住宿費可扣除上限由工資10%提升至20%(或實際成本,以較低者為準);輸入勞工工作地點彈性擴展至最多五個行政區;違規僱主禁止申請期最長可達五年。
申請流程
餐飲集團如何申請?
⽤出糧⼦公司的名義進⾏申請,申請時需提供旗下全部分公司名單以供主任審批。
可以同時申請數個工作地點嗎?
僱主可以填上數個不同工作地點
如果本地招聘期間,找不到任何合適人選,會影響之後申請配額嗎?
招聘期間完結後,僱主需要向補充勞工科遞交本地招聘結果詳情,只要提供合理原因,不會影響後續招聘
假如我們自己找到合適人選,可以找天使處理流程嗎?
可以,只要配額批出,我們合作的指定內地勞務公司會聯繫僱員辦理簽證。根據內地《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》 ,指定內地勞務企業會收取勞工相關費用。
本地招聘期需時多久?有什麼要求?
通過初步審批的申請,僱主須進行為期四星期的本地招聘,職位空缺須刊登於勞工處「互動就業服務」網站及各就業中心;勞工處在網站刊登職位時亦會展示申請公司的名稱,以鼓勵求職者申請。(飲食業關鍵職位由2026年6月16日起,本地招聘期統一為六星期,見上題。)
申請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的程序大致上點做?
一般程序為:僱主向勞工處提交申請;申請通過初步審批後,須進行本地招聘;勞工處其後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的意見,並公布審批結果;僱主須於簽證發出前繳付徵款,其後由入境事務處為輸入勞工簽發簽證或入境許可。
僱主責任及費用
輸入外勞工資多少?
依照勞⼯處提供的《主要職位及每⽉中位⼯資⼀覽表》,即僱主擬提供的薪⾦,需不低於當時市場相類職位的每⽉中位⼯資。如有某些職位未能提供,在申請時主任會提供薪資範圍。
輸入勞工的徵款是多少?由誰繳付?
僱主須按標準僱傭合約的月數,為每名輸入勞工繳付徵款,每月港幣400元(上限24個月),款項撥入僱員再培訓基金,不設退還,並須於簽證發出前繳付。
標準僱傭合約年期多長?可以自動續約嗎?
標準僱傭合約年期最長24個月,並不設自動續約。合約屆滿如需繼續聘用,僱主須重新提出申請。輸入勞工只可為獲批准的僱主、擔任獲批准的職位工作,並享有與本地僱員相同的勞工法例保障。
僱主還有哪些主要責任?
僱主須為每個空缺按勞工處規定進行本地招聘;所付薪金不得低於同類職位的本地每月工資中位數;須為輸入勞工提供有薪假,讓其於抵港後8星期內出席勞工處簡介會;並須遵守僱傭、僱員補償、入境及職業安全等法例,違規者可被拒絕申請、撤回已批准的申請,或被禁止申請。
輸入勞工的薪金水平如何釐定?
勞工處會公布《主要職位及每月中位工資一覽表》,涵蓋航空、汽車修理、飲食、製衣、電機、電子、酒店、印刷、貨運、批發零售及美容美髮等多個行業,並列出各職位的官方每月工資中位數。僱主擬提供的薪金不得低於相類職位的中位數。
輸入勞工需要購買僱員補償保險嗎?
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《僱員補償條例》,所有僱主(包括聘用輸入勞工的僱主)均須為僱員購買僱員補償保險,不論合約長短、全職或兼職。僱主如未有依例投購保險,即屬違法,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。
輸入勞工需要供強積金(MPF)嗎?
根據積金局規定,凡按《入境條例》第11條獲准來港工作、逗留期不超過13個月的人士,或已參加香港以外設立的公積金/退休金計劃的僱員,均屬強積金「獲豁免人士」,毋須參加強積金計劃。惟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的標準僱傭合約年期最長可達24個月,如合約期超過13個月而僱員亦沒有海外退休計劃,則不符合此項豁免,僱主須按一般規定為僱員供強積金,建議個別個案向積金局查詢核實。
住宿安排
僱主需提供住宿嗎?
僱主可以提供居所,僱主可以從相應支付僱員工資扣除最多10%作為住宿費。但員工亦可自行住在於內地的居所。
住宿費可以從工資扣除嗎?
僱主如為輸入勞工安排住宿,可從工資中扣除住宿費用。就2026年6月16日後發出的原則上批准,可扣除上限由工資的10%提升至20%(或實際成本,以較低者為準)。
住宿安排有什麼選擇?自己找地方定係用外勞宿舍?
僱主須為輸入勞工安排合規住宿,並可自行選擇:(1) 安排僱員每日往返其在內地的居所;(2) 安排勞工在香港的外勞宿舍居住;或 (3) 安排勞工在內地的外勞宿舍居住。天使可為選擇香港或內地宿舍的僱主提供符合規格的住宿配套,詳情可參閱我們的「外勞宿舍」頁面。
勞工權益及日常管理
勞工辭職或者解僱勞工,如何安排?
根據香港勞工法例處理,通知期則根據合約上面所列明的時間
輸入勞工在合約期內可以轉換僱主或工作地點嗎?
不可以。輸入勞工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,為獲批准的僱主工作,並只可擔任「標準僱傭合約」訂明的職位及職務範圍;合約期滿後,勞工須返回原居地。(2026年6月16日起,僱主可為輸入勞工安排的工作地點彈性擴展至最多五個行政區,見上題。)
輸入勞工在勞工法例保障方面,與本地僱員有分別嗎?
沒有分別。根據勞工處資料,輸入勞工與本地僱員享有相同的香港勞工法例保障,包括《僱傭條例》下的法定假日、有薪年假等權益;僱主亦須同時遵守僱傭、僱員補償、入境及職業安全等法例規定,違規者可被拒絕申請、撤回已批准的申請,或被禁止申請。